吴堡县加强涉农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3-11-19
本报通讯员宋红红报道 今年,吴堡县加强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对涉农项目的管理。
该县实行涉农项目备案制度。村民自筹资金实施的工程,无论资金大小,严格按照《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首先由村民按规定程序把通过的筹资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初审,最后由县减轻办审核批准。批准的筹资方案均要在镇纪委履行备案手续。
该县实行项目验收和决算审计制度。属于社会人士资助的公益性项目,由镇政府组织“三委”负责人、镇农经干部、村民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审计验收后进行决算,镇纪委进行监督。由财政资金投资形成集体资产的项目必须审计,否则不予补贴。
该县实行项目台账式管理制度。所有涉农项目在验收交付使用后由镇财政所逐村逐项造册登记,实行台账式统一管理,同时在上册登记时要在项目所在村组进行公开公布。
同时,该县要求各乡镇政府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涉农项目资金统一交镇政府村级财务核算支付中心单独设定账户,然后按工程进度拨付。坚决禁止将资金直接打入村私设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