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会召
发布时间:2023-05-25 来源: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5月24日,202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会在市农业农村局六楼召开。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宫向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农安中心主任高学平、党支部书记刘健鹏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局属有关单位和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市农业农村局农监品牌科科长胡春艳主持。
会议现场(一)
会议现场(二)
会上,按照全省农监工作会和全市农业农村局长会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宫向华总结了2022年农监工作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了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市农安中心党支部书记刘健鹏宣读了《202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市农安中心主任高学平通报了2022年全市农产品监测、质量安全追溯等业务工作并安排2023年重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信息法规科科长齐向英安排了“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农监品牌科科长胡春艳对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强调。榆阳、横山等7个县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市农业执法支队贺艳宁对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了宣讲。
会议指出,2022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强化按标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坚持检打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稳步提高;突出三位一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加强品牌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效益得到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为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农强方能国强”。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战略部署,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业保的是生命安全、生存安全,是极端重要的国家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必须守牢扛稳的政治任务;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客观研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力做好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宫向华要求,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承上启下实施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202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紧扣工作要点,切实抓好标准化生产、监管示范创建、监管能力提升、风险监测治理、三年行动巩固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品牌建设增效“七项重点任务”。要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点面结合,深入开展监管示范创建;统筹资源,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重典治乱,切实抓好风险排查治理;持续发力,扎实抓好三年整治行动;上下联动,持续夯实各级监管责任;品牌引领,加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综合效益,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交流发言
表彰2022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宣讲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