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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3

各县区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陕农业发[2012]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一)强化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以蔬菜、水果生产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问题为重点,强化农药市场执法监管,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添加行为。
(二)深入推进农资监管和打假。在春耕、“三夏“等关键农时季节,集中力量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专项打假和执法监管活动。重点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执法监管和农资物流配送的监控,从源头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抓紧建立假劣农资涉案线索移送和区域、跨区协查机制,强化大案要案查处曝光力度,以高压严打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二、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
(一)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各县区农业局要积极开展省级、高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监管能力的提升,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推行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制度,依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产品“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加强产销对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入市备案登记、产品标识管理、检验检测、不合格产品退市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不断强化检验监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省、市两级例行监测的重点范围。省级例行监测主要以“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市级监测主要以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经营企业、各类农产品市场为重点。各县区要积极配合省、市完成年度例行抽检任务,并做好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和送检工作。
(三)积极推动“检打联动”。各县区农局要依法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质检机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中重要作用,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进行。进一步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农产品质量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查处。对执法查处中涉及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和移交,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一)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各县区农业局要及时将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规范和技术规程,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和明白纸,让农民看得懂,好使用。
(二)深入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各县区农业局要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业标准化知识和技术的宣传贯彻,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把“三品一标”作为各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建设的重点和考核验收的关键性指标。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落实农药安全休药期和生产档案记录制度,依法履行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三)稳步推进农产品认证。坚持可持续发展思路,科学把握农产品认证重点和方向。无公害农产品要牢牢把握“推进农业标准化,保障消费安全”的主线,保障产品质量,逐步扩大认证规模,积极研究重点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模式和方法;绿色产品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品牌优势,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不断提升产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资源和环境优势;地理标志农产品要加快登记进程,确保地域优势、品质特色和品牌价值。
(四)全面强化“三品一标”监管。坚持“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好质量、速度、效益的协调发展。强化“三品一标”的认证监管,切实提高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依法强化证后监督检查,建立退出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坚决出局。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农业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四、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快完善应急预案。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各县区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要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到单位和各个工作岗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健全高效畅通的信息报送体系,完善信息报送的时限、程序和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着力强化舆情监测。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密切关注媒体和公众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依托执法监管体系及时核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导公众客观评价、正确认识当前我市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处的发展阶段,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树立消费信心。抓紧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积极主动地做好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科普解读。
(四)全面实施风险评估。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建立风险评估实验站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定点动态跟踪监测评价。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全部纳入风险评估计划。要通过风险评估,切实摸清危害因子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序,提出科学防范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指导生产,科学引导消费。
(五)加强科学研究。抓好“农业科技促进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促进活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生产质量控制、技术标准研制纳入农业行业科技总体规划,予以重点支持和尽快实施。
五、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机制
(一)健全监管机构。大力推行“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商洛模式。逐步建立科学、公正、高效和保障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加强基层、重心下移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央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做出的重大部署,加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力度,通过明确机构、落实职能和建立队伍,确保2012年底前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村级建立相应的服务站点,实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制度。督促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负责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二)加快质检体系建设。加快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能力。积极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运行经费,强化对质检机构的考核认可和日常管理,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持证上岗。
(三)强化培训指导。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依法监管意识和能力。积极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权威技术机构,加大检测、标准、风险评估等技术培训力度,加快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知识和控制技术培训,强化生产指导与技术服务,切实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技能和诚信意识。
(四)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着力构建”分兵把守、协调配合、一盘棋“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尽快建立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绩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各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重点。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扬和鼓励;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问责。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和法定职责。各县区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任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