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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农业局2012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2-09-23

榆政农发[2012]132号
 
各县区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关于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市局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以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和假劣农资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农业厅《关于2012年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陕农业发【2012】51号)文件要求,针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以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假劣农资问题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蔬菜、果品农药残留基本杜绝,农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标准化生产技术、良好农业生产规范等得到广泛普及,农产品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逐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
1、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安全用药指导,着力解决蔬菜、水果生产环节滥用农药问题,重点解决在蔬菜、水果生产上使用限用高毒农药以及在允许使用的农药中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的问题,解决在生产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导致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抓好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工作,扩大“三品一标”认证范围,引导种植户自觉按照标准进行生产。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和监测,规范投入品的使用与管理,健全完善蔬菜准出自检和定期市场抽检机制,确保质量安全;大力推行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和物理防治、安全用药技术,防范重大问题发生。《榆林市2012年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见附件2。
2、开展假劣农资问题专项整治。继续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违劣农资坑农害农、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法行为,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规范农资经营主体经营行为,推进农资诚信经营建设,促进放心农资市场供应。
《2012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印发(榆政农发〔2012〕51号),请各县区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围绕本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日-10月底)
以质量监测、执法检查、督导整改、宣传引导为工作抓手,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关键环节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加大惩处力度,真正使专项整治行动成为保障质量安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震慑违法犯罪的有力武器。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在各县区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 2012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市直有关单位于11月底前形成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假劣农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2月底前报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榆林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宏岩 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旗 市农业局副局长
 员:高贵生 市农科院院长
白世贵 市农技术中心主任
薛耀武 市农检中心主任
罗志勇 市种子管理站站长
张建军 市蚕桑站站长、市果办副主任
黑登照 市园艺站站长
高 敏 市试验示范中心主任
贺光强 市能源办主任
刘 肖 市土肥站站长
杨 辉 市植保站站长
宫向华 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科长
          吕 明  市农业局法规科科长
        刘忠雄 市农业局农业科科长
        高学平 市农业局计财科科长
        王海鹏 市农业局科教科科长
马驰东 市农业局经管科科长
        王 峰 市农业局信息站站长
        乔 玲 市农业局纪检监察室监察员
       各县区农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宫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负责抓,各成员单位,各具体责任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职责分工、责任人情况以及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于7月15日前报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
(二)细化整治方案。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的同时,对当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排查,健全风险应急处置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7月20日前报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
(三)加大执法力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要严厉查处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要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坚持把农业投入品的违规生产经营和不规范使用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主体意识,依法落实生产主体法定责任和义务。
(四)强化舆论引导。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发布监管信息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支持新闻媒体积极稳妥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正面客观准确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典型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员制度和要情报送制度。各县区及局属相关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及时梳理每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监测情况、产品合格率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每月要情》(格式自定)的形式报送市农业局和对口业务部门。涉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要随时报送。同时,建立整治工作月报表制度,从8月份开始,每月月底报送工作要情及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一)。
联 系 人:寇宝平 康 惠
联系电话:6662665
电子邮箱:ylscxxk@163.com
附件:1、榆林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2榆林市2012年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当月及累计情况)                                                                                                                                                                                       县、区农业(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2012    
专项
行动
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家)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查处案件情况
取缔无证照企业(家)
吊销证照企业(家)
整治重点区域(个)
宣 传
指导培训
监测情况
查处具体情况
5万元以上大案
发放材料(份)
媒体宣传(次)
场次
人次
监测场所(个)
出动人次
抽样数量
合格数量
合格率(%)
查处问题(起)
涉及金额(万元)
责令整改(起)
立案查处(起)
移送司法机关(起)
逮捕人员(人)
查处案件(起)
涉及金额(万元)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当月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
 
 
 
 
 
 
 
 
 
 
 
 
 
 
 
 
 
 
 
 
 
 
 
 
 
 
6000
10000 
1
2 
 
 
 
 
 
 
 
 
6268 
33616
 
 
99.8 
 
假劣农资问题专项治理
 
 
210 
 
 
 
0.3 
 
 
 
7 
 
 
 
 
 
 
 
 
 
 
 
 
 
 
 
6000 
 
 
 
 
 
 
 
 
 
40 
 
15 
 
 
 
 
 
合 计
 
 
 
 
 
 
 
 
 
 
 
 
 
 
 
 
 
 
 
 
 
 
 
 
 
 
 
 
 
 
 
 
 
 
 
 
 
 
 
 
 
 
 
 

附件二:
 
榆林市2012年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
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集中治理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2〕5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要求,围绕蔬菜水果产品,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加快推行蔬菜标准化生产,加强蔬菜水果生产环节农药投入监管和安全用药指导,进一步提升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无公害安全放心蔬菜产品。
二、工作目标
严禁在蔬菜水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使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 %以上,省级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 %以上,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率降低5个百分点,确保蔬菜水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1、蔬菜 以白菜类、绿叶类、豆类和葱蒜类蔬菜为重点,突出辣椒、黄瓜、豆角、芹菜、韭菜、白菜等品种,重点检测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水胺硫磷、氧乐果等农药是否超标。
2、水果 以苹果、李子、杏、桃、草莓、橙子、橘子、枣等品种为重点进行检测。
(二)重点区域。蔬菜水果生产重点县,蔬菜水果生产标准化示范园(区)。
(三)重点单位。农药经营企业(门店),农产品“三品”认证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重点蔬菜水果种植户。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禁限用农药管理
一是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宣传。通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加大对禁限用高度农药管理宣工作,增强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在意识和农民群众合理用药的技能。二是加大对禁用农药的清缴力度。对农业部公布的23种禁用农药,各县区要组织开展全面清查清缴行动,对查缴的禁用农药,必须上缴市农业局统一销毁。三是强化对限用农药的监管。各县区要组织对所有经营农药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建立和完善监管档案。
(二)加强农药市场质量监管
围绕蔬菜水果用药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重点对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进行打击今年要完成115个农药样品的质量和标签抽查任务,其中农药产品质量样品15个、标签样品100个。要进一步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经营假劣农药的,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对屡教不改的,要提请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三)加强农药残留监测
进一步加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加大对本市生产基地生产的辣椒、番茄、茄子、黄瓜等蔬菜产品和苹果、桃、杏、枣等水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对蔬菜水果生产重点县、乡和蔬菜水果“三品”认证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增加农药残留监测频次,落实检打联动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组织对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禁限用农药使用、生产技术规程及田间农药使用记录等情况。二是大力推进蔬菜水果标准园创建活动,推广蔬菜水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三是加大蔬菜水果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引导农民和生产企业、合作社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7月初,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榆林市2012年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清查清缴禁用农药,加大检查力度。
7-10月,组织力量开展一次禁限用高毒农药的清查清缴活动和农药经营主体清查活动,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组织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三)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4-11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蔬菜用农药产品,发现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
(四)农药市场专项检查
在农药销售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以农药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经销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主要检查农药标签是否违规、经营者资质是否合法、是否违规销售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市上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
(五)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
市农检中心和各县区农检中心(站)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的例行监测和专项抽检,按月通报监测结果。
(六)农药安全使用宣传培训
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六周年”活动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印发安全用药宣传资料。
(七)工作总结
11月,认真总结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局要加强领导,明确农药市场监管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确保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大要案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部门间、区域间联动协作制度,做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特别是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事件,应按程序立即报告。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应对,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主题词:农产品 质量安全 整治   实施意见              
抄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市食安委